較複雜的遺囑須度身訂造,較為花費,但仍是物有所值,切勿為省下少數金錢而不照自己意願分配家財。請致電各辦事處向我們的同事查詢或問價。
實務上會由代書、律師、公證人或具有專業金融知識的人來擔任遺囑執行人。
法院主要考量的條件包括申請人的品格操守、財務狀況、與繼承人的關係等。專業能力也是重要考量,特別是涉及複雜財產或商業經營的案件。
台灣民法對於遺囑執行人的職務範圍、權限及義務有明確的規範。了解這些法條,是您順利執行職務的基礎。
修改:對遺囑的任何修改,都必須以符合法定簽署及見證要求的方式進行,否則修改部分將無效。最穩妥的做法是訂立一份新的遺囑來取代舊遺囑,並明確聲明撤銷所有先前的遺囑。
提防騙案!切勿經聲稱由本機構發出的可疑訊息中附有的超連結,提供客戶的銀行、信用卡、投資、保險及強積金帳戶或其他重要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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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遺囑人失明、無法閱讀或書寫,或已授權他人代為簽署遺囑,則須證明在簽署時清楚了解並同意遺囑內容。
取了撫養權一方一定要全力照顧孩子的所有生活,法庭也會批準二人撫養權。
但若立遺囑人患有腦退化、精神病或因嚴重疾病接受藥物治療,則須有醫生證明在其簽署遺囑時是有足夠的心智清楚知悉並同意遺囑內容,簽署遺囑;
冇遺囑,未必等於公平。喺香港,如果一個人離世時冇訂立遺囑,遺產一般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唔係按死者自己意願處理。⚖️
如果你去世時沒有有效的遺囑,你的遺產會按照《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的法定順序分配:
「張先生」被指定為好友的遺囑執行人,負責處理一筆金額不小的遺產。然而,張先生在就職後,遲遲沒有編製遺產清冊,也沒有向繼承人說明遺產狀況。繼承人多次催促無果,對遺產內容感到不安。更甚者,張先生年事已高,處理事務的速度和能力都大不如前。最終,繼承人向法院聲請,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先生確實怠於職務,且有其他不適任的重大事由,裁定解任張先生,並另行指定一位專業律師擔任遺囑執行人。
「預設醫療指示」- 遺囑 執行人 有冇諗過,如果有一日自己病重到講唔到嘢,邊個可以代你決定接受咩治療?